能源公司未巡先改工作初显成效

作者:时间:2019-10-18

为推动能源公司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,参照《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巡察工作办法(试行)》有关要求,6月1日起,能源公司党委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未巡先改工作,并取得初步成效。

根据公司党委部署和要求,能源公司分自查自纠、制定整改措施、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组织实施未巡先改工作。同时成立了专项监督检查组,通过强化未巡先改工作联动,整合公司各职能部门专业力量,形成监督检查工作合力。公司各单位、各部门就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纪律建设、制度建设及生产经营管理等七个方面情况开展自查自纠、立整立改。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各单位、各部门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项抽查。截至8月31日,问题整改完成率达87%,整改措施完成率达89%。通过开展未巡先改工作,共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38项,促进了公司管理规范化、制度化。

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,此次未巡先改做到了“三个明确”:一是责任明确。由公司党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,纪委履行整改监督责任,职能部门各负其职,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;二是目标明确。以问题为导向,既立足治标,强化当下整改措施,又着眼治本,形成长效机制,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、堵塞一个漏洞、形成一套机制;三是任务明确。通过梳理问题清单、进度清单、整改清单,列出时间表,确保问题整改不缺项、不滞后。

为深化未巡先改工作成果,能源公司将持续用力、久久为功,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监督检查,巩固整改成果,对暂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继续加大督促力度,确保年底全部整改到位。同时,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,举一反三,坚决防止问题反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