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团五河项目部芦骏
日期:2017-04-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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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芦骏,男,1986年10月出生,2006年参加工作。自2013年2月到水投集团五河项目部入职以来,他工作认真负责,积极主动,服从整体安排,爱岗敬业,与同事及管理片区各负责人相处融洽,人品端正、行为规范、对待所负责管理片区进行有效指导,并提出建设性意见。

  一、认真学习,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

  随着水利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和业务创新,他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与工作技能,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标准和制度,同时他认真学习“十八大”以来的文件精神,按照集团公司、五河项目部的工作精神与工作要求,认真做好本职工作。

  二、勤勉履职,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

  1、任职期间该同志负责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南昌、九江、景德镇、宜春、萍乡、上饶、鹰潭、抚州片区等41个项目以及五河应急工程和五河重点段工程等23个项目的现场管理、协调及验收工作;兼任五河项目部安全管理员。

  2、积极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,对工程质量、进度、投资进行控制管理;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、技术问题进行协调处理。

  3、不断学习水利工程规范标准,参与编制了《江西赣抚信饶修五河治理重点段治理工程自我评价报告》、《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》、《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》(试行)、《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》等各项管理制度。以及主持各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、单位工程暨合同工程验收工作。验收的多个项目被评定为优良工程,其中《江西省五河重点段治理工程南昌市瓜洲联圩加固工程项目2标》项目荣获2011~2014年度江西省水利水电优良单位工程奖。

  三、严于律己,促进工作发展

  在工作中,他一是做到严于律己,宽以待人。二是在项目部尊重同事,在项目上与各局领导互尊互敬,搞好关系,形成工作合力,围绕共同目标,做好工作。三是工程现场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,不能立即整改的,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患措施,制定整改措施、责任、资金、时限和预案,限期予以整改。

  工作至今他严格遵守集团关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,努力提高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。同时,朝着“以人为本,有效执行,树立务实的职业精神”目标继续努力,为集团公司和五河项目部的发展做出自己尽心的努力与贡献。